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微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苏州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为微小企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本文将对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进行解读,以期为微小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概述
1.贷款额度提高
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这一政策有助于缓解微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贷款利率优惠
苏州市对微小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贷款利率可享受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此举有助于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降低微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3.贷款期限延长
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规定,微小企业贷款期限可延长至5年。这一政策有助于微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4.担保方式多样化
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鼓励担保机构为微小企业提供担保,拓宽担保渠道。支持微小企业采用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降低融资门槛。
5.贷款审批流程简化
苏州市简化微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缩短贷款办理时间,为微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二、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实施效果
1.缓解微小企业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
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微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苏州市微小企业贷款规模逐年上升,为微小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2.降低微小企业融资成本
通过实施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期限延长等政策,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有效降低了微小企业融资成本。据相关数据显示,微小企业贷款利率较以往有所下降,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
3.促进微小企业创新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发展
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有助于微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许多微小企业通过贷款资金投入到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提升了企业竞争力。
4.促进就业增长
微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有助于微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岗位,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为微小企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了微小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了微小企业创新发展。在今后的发展中,苏州市将继续完善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政策,助力微小企业蓬勃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不可靠。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江苏省辖地级市,备用金是一款借贷产品,里面的钱不是骗子“转”给你的钱,而是你“借”的钱,卖家的理赔款是不能转到“备用金”账户。骗子就是抓住许多人不了解“备用金”功能,被他们钻了漏洞,贷款企业备用金不可靠。
一、苏州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提供以下两种计算方法,由借款申请人选择: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有一定的要求,即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或基数比例,具体有下面三种情况:
(一)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3、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4、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苏州市扶持微小企业贷款数之和的50%。
(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三)选择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苏州公积金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苏州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的,利率为2.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1%。
2、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下的,利率为3.025%;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57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如您在苏州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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